《表4 木破率和剪切强度之间的对应关系》
GB/T 26899—2011对结构用集成材的胶层剪切强度和木破率提出如下要求:剪切强度及木破率应符合表4要求,所有胶层的平均剪切强度要求至少达到6.0 MPa,所有胶层的平均木破率和任一单值要超过表4中剪切强度对应的木破率(介于表列出的剪切强度之间的值所对应的木破率应通过线性插值法获得)。从表3和图1可以看出,4种胶黏剂制作的俄罗斯落叶松胶合试件,其胶层剪切强度的平均值均大于标准GB/T 26899—2011所要求的最低值6.0 MPa(图1中的虚线),水性高分子异氰酸酯和两种聚氨酯胶黏剂的胶层剪切强度的平均值和单值所对应的木破率均满足表4的要求,说明这3种胶黏剂对俄罗斯落叶松的胶合性能优良,满足标准的要求;而间苯二酚-甲醛树脂胶黏剂的胶层剪切强度的平均值8.02 MPa所对应的木破率68.3%没有达到表4所要求的最小木破率70%,说明该胶黏剂对俄罗斯落叶松的胶合性能不理想。
图表编号 | XD00165542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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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2.06 |
作者 | 谢力生、陶钧、刘嘉诚、袁梓晶 |
绘制单位 |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