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不达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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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类别因子法对山东农村饮用水的分析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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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类别因子评价结果。类别因子评价法评价结果显示,2019年山东省113处湖库型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比例为83.0%,基本达标比例为10.8%,不达标比例为6.2%。各季度达标比例在73.5%~91.2%之间,基本达标比例在6.2%~14.2%之间,不达标比例在1.8%~5.3%之间。所有监测项目中,理化指标不达标的主要为,总氮不达标比例占监测水源地5.5%,锰不达标比例占1.5%,总磷不达标比例占1.1%,五日生化需氧量、硝酸盐和铁不达标比例各占0.4%;毒害指标中仅氟化物不达标,不达标比例为0.4%;微生物指标达标或基本达标。具体情况见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