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广州市不同水源的农村饮用水水质合格情况》
以地表水为水源的农村饮用水水质合格率为5.88%,枯水期和丰水期的水质合格率分别为3.92%和7.84%;以地下水为水源的农村饮用水水质合格率为36.73%,枯水期和丰水期的水质合格率分别38.78%和34.69%。不同水源的农村饮用水在同一水期的水质合格率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χ枯2=18.30,χ丰2=10.86,均P<0.01),即地下水的水质合格率在枯水期和丰水期均高于地表水。而同一水源的农村饮用水在不同水期的水质合格率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χ2地表水=0.70,χ2地下水=0.18,均P>0.05)。见表6。
图表编号 | XD00203313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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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9.15 |
作者 | 黎晓彤、钟嶷、王德东、周金华、李泽荣、毕华、黄仁德、孙丽丽、李琴、郭重山 |
绘制单位 | 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卫生部、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卫生部、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卫生部、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卫生部、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卫生部、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卫生部、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卫生部、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卫生部、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卫生部、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卫生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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