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对第一次惩罚阶段反社会惩罚力度的经济分析》
注:(1)实验设计的缺省项表示OR。(2)从反社会惩罚的定义看,比较的是被试j的贡献量对被试i的贡献量的偏离,因此解释变量中未再考虑该项偏离。(3)***、**、*分别表示显著性水平为1%、5%、10%。
本文接下来将被试的“信任感”、“公平感”、“责任感”等反映社会认知的主观态度指标作为解释变量,纳入上面的模型(1),对第一次惩罚阶段的反社会惩罚进行计量分析。此处仍然使用随机效应Tobit模型。计量分析结果详见表6。
图表编号 | XD0020291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8.04.17 |
作者 | 汪崇金、史丹、聂左玲、崔凤 |
绘制单位 | 山东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