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
注:*表明P<0.05;**表明P<0.01。
本研究共入组63例精神分裂症患者,随机分入干预组32例,对照组31例,至研究1个月末时,干预组和对照组各脱失1例,至研究2个月末时,干预组脱失1例,对照组脱失2例,至研究3个月末时,干预组脱失1例。最终干预组有29例,对照组有28例完成研究。本研究的数据均来自完成全部的57例患者,年龄为17~55岁。除年龄外,两组患者的受教育年限、民族、性别、病程和居住情况差异无显著性,结果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202794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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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9.15 |
作者 | 潘淑均、朴海善、肖荣、李丽娟 |
绘制单位 | 宁夏医科大学、宁夏医科大学、宁夏民康医院、宁夏医科大学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