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离境退税政策实施内容及调整过程》
资料来源:笔者根据《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海南试点管理办法》《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等政策文件整理
此后,离境退税政策经历了两次调整:(1)2015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提出扩大离境退税政策实施范围,并对退税条件、退税币种、退税方式和离境口岸等做出了部分调整;(2)2019年,财政部、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将增值税税率由16%和10%分别下调至13%和9%,明确规定“增值税税率调整至13%的离境退税商品的退税率仍保持在11%,而增值税税率调整至9%的离境退税商品的退税率为8%”。具体调整内容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202614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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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1.06 |
作者 | 曹翔、俞涵 |
绘制单位 | 海南大学经济学院、海南大学经济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