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岭南地区的边缘群体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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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变革、边缘社群与地方社会——岭南地区早期社会学的一个研究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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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丐群体是城市最底层的群体,与贫穷紧密相连。张天佑在其学位论文(1938)中对该群体进行研究,以回应当时对乞丐研究较少的补充。“乞丐则不能不专恃慈善赈恤以过活。倘若得不着人们的赈济,便有立成饿馁的危险。即就其平日生活而言,也已经够是非人的生活了。”(张天佑,2014)他采用了调查表对乞丐的状况进行细致地调研,包括分布地、年龄、籍贯、性别、婚姻、经济收入、教育、疾病、社会状况等,最后分析乞丐的成因及救济方式。在该论文中,张天佑将乞丐与其他城市底层群体(如工人、沙南疍民、凤凰村村民等)的收入、生活状况等做了比较。其将乞丐视为增加社会负担、犯罪、影响市容、影响子女等的社会问题,而需要预防和救济。值得一提的是,张天佑对乞丐的社会组织进行了分析,广州市乞丐的组织多以某某堂为名,如“同庆堂”“旺相堂”等,聚集地方也多有组织,由乞丐头来管理指挥,乞丐行话中有“包爷”(乞丐头)、“拉马”(离去)等(张天佑,2014)。在1950年,何肇发趁广州市人民政府对乞丐救济之时,对收容的乞丐进行调查,完成了《广州市乞丐的个案研究》,认为乞丐是社会解组和生活方式解组的结果(何肇发,2001)。1940年代至1950年代是社会结构动荡的年代,社会经济的崩溃带来的冲击直接反映在乞丐等群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