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变量的描述统计:激励相容理论视角下生态公益林补偿对农户的增收效应——以福建三明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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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相容理论视角下生态公益林补偿对农户的增收效应——以福建三明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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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研究的被解释变量为家庭收入、农业收入、非农收入、家庭收入结构和生态保护,其中,家庭收入分别用家庭总收入和家庭人均收入来表征。农业收入指农户从事种植、养殖等农业经营的收入。非农收入指除农户农业经营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家庭收入结构用农业收入与家庭总收入的占比表示。生态保护用农户划归生态公益林的林地面积表征。为消除变量间的非线性问题和保证数据的平稳,分别对家庭总收入、家庭人均收入、农业收入和非农收入加1后取自然对数。核心解释变量用现金直接补偿和岗位性补偿来表征,农户参与现金直接补偿或岗位性补偿记作1,否则记作0。为进一步厘清生态公益补偿不同补偿方式对农户收入的效应,借鉴了前人的研究经验[18],选取农户家庭拥有的自然资本、户主特征、家庭特征作为控制变量。详细变量描述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