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续建基建项目账务处理说明》
1.政府会计制度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实行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平行记账”,在对建设项目工程成本进行核算时,财务会计核算方法与原账核算原理相同,预算会计按准则要求借记支出,贷记资金结存。但对于跨制度转换期的续建基建项目,竣工验收交付时账务处理较特殊,具体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202259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1.03.05 |
作者 | 何宇红 |
绘制单位 | 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1.政府会计制度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实行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平行记账”,在对建设项目工程成本进行核算时,财务会计核算方法与原账核算原理相同,预算会计按准则要求借记支出,贷记资金结存。但对于跨制度转换期的续建基建项目,竣工验收交付时账务处理较特殊,具体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202259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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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3.05 |
作者 | 何宇红 |
绘制单位 | 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