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购入资产的账务处理》
企业分期付款购入固定资产,应按购买价款的现值借记“固定资产”,按应支付的金额贷记“长期应付款”,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假如旭光公司2017年1月1日,旭光公司从别克经销商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购入一辆发票价格260000元的别克君越轿车,每月初付7780.77元,分36期付清,通过计算我们会发现:7780.77×36=280107.55元,比一次性付款额260000元多付了20107.55元。可以理解为20107.55元就是分期付款的代价,也就是未确认融资费用,将来要分期摊入各期的利息费用。如果企业到某建设银行贷款260000元,贷款36期,进行一次性付款购入此辆轿车,企业将来同样要向银行支付利息。不同的是前者的利息已作为负债计入到未确认融费用与所购买的资产入账价值共同构成了以后各期的长期应付款;而后者并未在购入时确认负债计入应付利息或长期借款—应计利息,只对借入的本金确认为负债计入长期借款。如表2。
图表编号 | XD009805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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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5.25 |
作者 | 骆秋光 |
绘制单位 | 惠州城市职业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