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山东省电网工商业1 k V~10 k V销售电价表》
山东省泰安市属于Ⅱ类资源区,商业综合体以10 k V计量,一般执行工商业、单一制、峰谷平电价。2020年11月27日,山东发改委出台《关于山东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7],对现行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峰谷时段分时电价进行了优化,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根据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内网信息,山东省电网工商业销售电价如表2所示。
图表编号 | XD00201322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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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2.25 |
作者 | 冉斌、杨太华、王丛 |
绘制单位 | 上海电力大学、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宁阳县供电公司、上海电力大学、肥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