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悬浮苗”与“鸡胚苗”对NDV、H9 AIV保护效力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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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新城疫、禽流感(H9亚型)二联灭活疫苗悬浮培养(La Sota株+WL-s株)的免疫效力研究》
3批“悬浮苗”分别经颈部皮下免疫21日龄SPF鸡,进行效力检验。同时与“鸡胚苗”进行了同类制品效力对比试验。结果显示:(1)NDV效力检验:3批“悬浮苗”免疫后21 d NDV HI效价达5.5~5.7 log2,攻毒保护率可达9/10以上,攻毒对照组全部死亡;“鸡胚苗”免疫后21 d NDV HI效价达5.0 log2,攻毒保护率可达10/10,对照组全部死亡。(2)H9 AIV效力检验:3批“悬浮苗”免疫后21 d效价达8.9~9.1 log2,攻毒后均10/10保护,对照组均病毒分离阳性;“鸡胚苗”免疫后21 d效价达7.6 log2,攻毒后9/10保护,对照组均病毒分离阳性(见表2)。试验结果表明:3批“悬浮苗”效力检验结果均达到质量要求,与“鸡胚苗”效力相当。
图表编号 | XD00201160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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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1.15 |
作者 | 董婷婷、马宁宁、姜磊、张凌云、侯野、郑杰、张乾顺、肖龙、徐宏军 |
绘制单位 | 青岛蔚蓝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北京鼎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青岛蔚蓝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北京鼎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北京鼎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北京鼎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北京鼎持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青岛蔚蓝生物制品有限公司、青岛蔚蓝生物制品有限公司、青岛蔚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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