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9 背景污染物浓度背景值地理分区标准值修订成果表(mg/L)》
方法建议对受背景值影响严重的区域以《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34](以下简称“标准”)提供的水质指标值为参考基准值,结合区域自身环境特征提出修正的水质标准值.修正的标准值作为评价依据具有强制执行性、区域代表性.本研究中假定“标准”中I类水质标准限值代表自然浓度最大值,相应的II类水质标准则在此基础上叠加允许上升浓度值,III~V类水依此类推.基于此思想,在修正的水质标准中则认为区域水质背景值表征范围上限为自然浓度最大值,参照标准中各类水质浓度差标定修正后I~V类水的标准值.按照此修订方法本研究中五大背景值地理分区标准值见表9,每个背景值地理分区均有一套适于自身的背景标准值,且不仅解决了源头水保护区的水质评价问题,分区内其他类型水功能区也可参照背景标准值进行评价方法修订.相比于“标准”,背景标准值分区分期表现更具体,划分更合理.
图表编号 | XD00201143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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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1.20 |
作者 | 段茂庆、杜霞、彭文启、张士杰、姜翠玲、阎柳青、丁洋 |
绘制单位 | 生态环境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生态环境研究所、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生态环境研究所、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生态环境研究所、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生态环境研究所、河海大学水文学院、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生态环境研究所、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生态环境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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