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治疗疗效比较:床旁超声在机械通气重症肺炎患者中的应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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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旁超声在机械通气重症肺炎患者中的应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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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取2016年5月至2018年8月我院重症医学科收治的呼吸机通气肺炎患者87例,根据患者肺炎严重程度分为重症肺炎组47例和非重症肺炎组40例。纳入标准:(1)患者机械通气时间>48 h;(2)年龄>18岁,体温>38℃;(3)氧合指数(Pa O2/Fi O2)<300mm Hg(1mm Hg=0.133k Pa),白细胞计数>10×109/L或<4×109/L。排除标准:(1)因胸部手术或外伤无法完成检查者;(2)合并肿瘤或免疫系统疾病者;(3)肺结核患者。重症肺炎诊断标准[4]:(1)患者呼吸≥30次/min;(2)动脉收缩压<90 mm Hg;(3)意识障碍;(4)尿量<20 ml/h或合并急性肾功能衰竭需行透析治疗;(5)合并脓毒症;(6)血氧分压(Pa O2)<90 mm Hg,且Pa O2/Fi O2<300 mm Hg;(7)X线检查示双侧或多侧肺叶受累。两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见表1。本研究经我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批准,所有患者及家属均知情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