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样本县域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存贷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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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发达地区县域农村信贷资金回流机制研究——以黑龙江省绥化市辖区县(市)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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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出于自身商业化改革的需要把发展战略向大中城市转移,开始大范围地撤并乡镇乃至县级经营机构和营业网点,在缩减网点的同时,国有商业银行也将贷款权和财权收回,保留下来的县及县以下机构网点通过资金上存,实际上已成为上级行的“储蓄所”。四大国有银行更多的是把县域储蓄资金通过上交存款的形式转出,导致大量农村资金因上存而外流。从表3中可以看出,2008年至2014年样本县域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吸收的存款大部分被转移出去,用于当地的贷款仅是其中的小部分,特别是绥棱县历年存贷比都在20%以下,而庆安县和青冈县虽然近年来存贷比情况有所改善,但最高也就在50%左右,这说明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信贷资金通过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渠道外流的现象尤其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