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不同主体和用途的土地承包权退出禀赋效应对比分析》
钟文晶和罗必良发现,土地承包权的子权利——经营权退出的禀赋效应和退出主体相关。[11]流转给亲友邻居、普通农户、生产大户、龙头企业的禀赋效应分别为0.86、1.40、1.58、2.60。那作为母权利的土地承包权退出是否也会表现出相似的规律?笔者设计了三个不同的WTA价格:第一是国家收取建造楼房的WTA价格,第二是国家收取从事公益事业的WTA价格,第三是出售给亲戚朋友的WTA价格;WTP为相应农户汇报租金乘以40的价格。如表3所示,如果是政府收取建楼房,农户反映出的禀赋效应为3.20,而如果是做公益事业,农户的禀赋效应平均为2.99,略低于前者。如果能够合法出售给亲戚朋友,其禀赋效应为3.02,略低于收取建楼房,略高于征地做公益事业,但差距非常小,远远小于经营权流转对象不同表现出的不同禀赋效应。相对来说,山东省的农户更愿意为公益、人情让渡一些利益。但是在宁夏、河南地区的调研中,大部分农户告诉调研员,“钱是钱,情是情,不能混在一起”,即农户的现代化意识不断增强,对产权的认知和保护强度也显示出更多的理性,禀赋效应与退出主体、退出用途关系较小。
图表编号 | XD00200507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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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0.01 |
作者 | 汪武静、雍志林、李鹏程 |
绘制单位 | 中国财经出版传媒集团、宁夏平罗县农村综合改革服务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