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通用租赁医疗设备租用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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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物联网技术的医院在用医疗设备智能租赁系统设计与应用研究》
注:表中*为输液泵临床收费标准为9元/次,每h加收3元;**为除颤仪临床收费标准为72元/次;***为呼吸机租赁收费标准为11.0元/(时×台)
医院通用租赁收费的医疗设备中呼吸机和除颤仪等急救类设备实行3折收费。租赁收费设备的折旧年限一般为5年,年折旧费用=设备原值÷5;设备年维保费用采用5年带保谈判方式,通过采购谈判,固定维保费用为设备原值的4%;工作日以250 d为标准。通用租赁医疗设备租用收费标准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200212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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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1.15 |
作者 | 肖龙坤、廖建清、洪毅姜、颜志坚 |
绘制单位 | 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采购部、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采购部、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采购部、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采购部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