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旧城改造主要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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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旧城改造研究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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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旧城改造需要投入巨大的成本,因此资金成为了旧城改造落地实施的主要制约因素之一[44]。针对旧城改造中的资金问题,国内学者主要提出了以下四种融资模式:(1)建立“旧城改造基金”。即通过少量的城市政府财政投入和国有企业投资吸引大量的中小企业资金、居民储蓄以及旧城改造中被拆迁居民的拆迁补偿费入股投资,政府通过旧城改造基金建立公共投资和私人资本伙伴关系[44-45];(2)政府投资模式。由政府投资的旧城改造项目以基础公共设施居多,不以盈利为最终目的,由政府提供旧城改造开发启动资金和融资担保,组建具有政府背景和政府授予的特殊职能的事业机构,统一改造,统一开发[46-47],资金来源包括政府财政投入、银行融资贷款等[48];(3)PPP融资模式。即公私合作模式,为了完成旧城改造而在公共机构与私人机构之间达成伙伴合作关系,签署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49],PPP参与旧城改造能够节约交易成本,使得参与者各方通过对资源的共享实现双贏或多贏的局面[50];(4)发行“旧城改造”债券。即以项目所拥有的资产为基础,以项目资产带来的预期收益为保证,通过在资本市场发行债券来筹集资金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51],具体包括房地产投资信托[52]等。综上所述,旧城改造的融资模式多种多样,且各具优劣。目前,我国旧城改造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财政支持和基于地方融资平台的债券以及银行贷款[53],但PPP模式、资产证券化和产业基金模式等多方合作的融资模式正逐渐兴起[5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