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0 国家级非遗项目区域分布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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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地理标志保护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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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非遗地理标志保护区域发展不平衡,有的省份数量多,有的省份数量少(见表9)。总的来看,各区域的国家级非遗项目的地理标志保护有两个决定性因素。一是区域内地理标志的数量,二是区域内入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的数量。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我国自从2006年开始公布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以来,各省入选的数量就不平衡(见表10)。从发展的趋势来看,入选名录的数量呈现急剧下降后企稳的局面。由此可见,各省拥有的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不会出现大的变化,新增代表性项目也以扩展性项目为主。我国地理标志保护制度是随着改革开放建立起来的,特别是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谈判,知识产权保护成为重要的内容,地理标志保护相关的立法逐渐完善,地理标志保护迅速发展,但各省发展速度不一。总的来看,山东省、四川省、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拥有的地理标志数量以及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数量较多。因此,地理标志保护的非遗也较多(见表9)。所以,从地理标志保护的非遗数量来看,符合了非遗与地理标志在数量上相互支撑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