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使用信用货币交易前后社会财富状况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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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币究竟是不是货币——基于货币与财富关系的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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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使用信用货币的情形下,比如以人民币为本位币,假设社会中有一个发行者和一个社会公众,各自的初始财富状况分别为:发行者无初始财富,其净资产=资产=0;社会公众拥有100千克大米,其净资产=资产=100千克大米。净资产加总得到社会总财富=0+100千克大米=100千克大米。假设100千克大米价值为300元人民币,即100千克大米=300元人民币。发行者发行人民币300元并与社会公众进行等价交换,则发行者在拥有100千克大米的同时形成对社会公众的负债300元,其净资产=资产-负债=100千克大米-300元人民币=0;社会公众持有300元人民币,系对货币发行者的债权,其净资产=资产=300元人民币。净资产加总得到社会总财富=0+300元人民币=300元人民币。显然,社会总财富没有变化,发行者和社会公众的财富分配也没有变化,只是各自财富的具体表现形式发生了改变,发行者在交易前后拥有的财富均为零,但表现形式从开始时既无负债也无资产,变为了后来既有资产又有负债,而社会公众从原来拥有大米,变为了后来持有债权(见表2)。可见,在使用信用货币的情形下,交易不会改变社会总财富以及财富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