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A方案:建筑业“营改增”工程计价方式应用策略研究》
A方案见表4。钢筋甲供,其余材料乙供,合同工程适用“甲供工程”而采用简易计税法计价。该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费(不含钢筋)为500万元(含税价),另有现浇构件钢筋工程量为200t,钢筋项目施工单价为898.47元/t(不含钢筋);单价措施项目费为50万元;专业工程暂估价为60万元;税金费率为3.36%。
图表编号 | XD00194643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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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2.10 |
作者 | 冯均州 |
绘制单位 |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苏州建设交通分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