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各省市代建单位资质要求及产生方式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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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制条件下政府公共工程投资绩效审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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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对代建人的选择方式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由政府有关部门通过招标方式择优选择代建单位;二是政府成立专门的代建管理机构,直接负责具体项目的代建工作;三是由政府有关部门直接委托项目管理公司实行项目代建。后两种方式基本上不存在竞争,不能够促进代建企业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也就不利于提高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水平。同时这些代建制企业大都隶属于政府部门。虽然根据政府体制改革的要求,代建制企业正在改制,但从整体上看,政企不分、产权不明、责权不清的现象依然存在。由于很多代建制企业与相关政府部门的裙带关系,自然形成一种行业保护主义、地方保护主义,其他中介单位根本无法介入代建市场,这可能会形成一种新的垄断,将极大地阻碍代建制企业的市场竞争,对代建制企业的长远发展是相当不利的。在市场竞争代建模式下,由于各地对代建单位的资格条件和市场准入要求比较模糊,对代建单位的资质认定、等级划分等没有明确的标准和依据(具体见表1)。同时,在代建资质认定方面,推行项目管理公司竞争代建模式,对代建商的基本要求是:(1)具有一定资金实力与信用;(2)具有相关项目管理经验与实施能力;(3)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现阶段代建制还处于培育发展阶段,究竟具备哪些资格的企业可以承接代建任务,目前国家尚无明确统一的规定,因而各方面看法不同,争议也较大。一种看法倾向于管理咨询类公司,包括具有设计、造价咨询、监理、招标代理等资质的公司,他们以专业化的管理技术、手段、经验,特别对原来从事的某一环节的管理得心应手,也较早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另一种看法倾向于工程施工总包类公司,包括施工总包单位、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融资公司等,这些公司对项目的投资、组织、施工等业务比较熟悉,单位规模较大,资金实力较强。从企业的自身需求以及管理特征看,咨询管理类企业作为代建人从理论上讲应是较优的选择;但是从履约能力(一定的注册资金和出具履约保证金的能力)考虑,咨询管理类企业往往不如工程建设公司。因此,在目前代建市场处于发育期,代建主体少,尤其缺少经验丰富、水平高的代建企业,如不尽快出台统一的资质认定制度,必将造成代建单位无所适从,没有明确发展方向,可能存在新的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