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两组ESCV评分比较(±s,分)》
注:1)与治疗前比较,P﹤0.05;2)与对照组比较,t=-3.508,P﹤0.05。
见表3。治疗前两组ESCV评分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治疗组评分显著高于治疗前,且高于对照组,治疗组与对照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图表编号 | XD00194556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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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1.15 |
作者 | 王洪江、于滋杰、李小化、车媛媛、纪晓丽、刘少丽 |
绘制单位 | 山东省海阳市人民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