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18-2019年台湾地区金融机构接受一般检查的情况》

《表1 2018-2019年台湾地区金融机构接受一般检查的情况》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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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金融检查体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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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根据台湾“金管会检查局”网站资料整理得出。

一般检查是指对金融机构财务、业务和整体经营情况开展以风险排查为重点的检查。台湾“金管会检查局”以2年接受1次检查为原则,依据金融机构差异化检查机制评估决定金融机构的检查时间;在特殊情况下,也可根据金融机构经营规模、业务性质、风险状况与复杂程度、对金融市场影响及外部查核情形等因素,酌予延长或缩短一般检查周期。一般检查的对象包括金融控股公司、非直属金融控股公司的台湾地区银行(含海外银行在台分行)、信用合作社、票券公司、寿险公司、产险公司及证券商、投信和证金公司等。2018年和2019年台湾地区接受一般检查的金融机构数量分别为125家和126家(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