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有证标准物质和污水样品的精密度测试结果》
对有证标准物质(2.12±0.16) mg/L和2个实际样品按上述前处理方法,酸种类选取(1+1)盐酸,蒸馏时间为30 min,各重复测定6次,结果见表7。标准样品测定结果判定为合格,相对标准偏差为2.2%,2个实际样品的相对标准偏差分别为7.5%和7.7%,符合实验要求。
图表编号 | XD00194158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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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1.01 |
作者 | 于晓莉 |
绘制单位 | 国家城市排水监测网青岛监测站青岛市城市排水监测站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