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案例中的甲、丁、李某和李某某就保护法益性质、危险紧迫性与危险源情况的分析》
综上,对于案例一、二中的甲、丁、李某和李某某就保护法益性质、危险紧迫性与危险源具体情况的分析总体状况如表1所示:甲、丁、李某的避险行为均未超过避险限度,李某某的避险行为超过避险限度,构成避险过当。
图表编号 | XD00194012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20.10.10 |
作者 | 华蕴志 |
绘制单位 | 山东大学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综上,对于案例一、二中的甲、丁、李某和李某某就保护法益性质、危险紧迫性与危险源具体情况的分析总体状况如表1所示:甲、丁、李某的避险行为均未超过避险限度,李某某的避险行为超过避险限度,构成避险过当。
图表编号 | XD00194012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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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0.10 |
作者 | 华蕴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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