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国内典型标准中在用柴油车加载减速法尾气排放检测限值》
注:1)2019年5月1日实施;2)全国实施日期并未规定,但汽车保有量达到500万辆以上,或机动车为当地首要空气污染源,或按照法律法规设置低排放控制区的城市可提前选用该限值;3)国三柴油车限值;4)国四柴油车限值;5)国五柴油车限值。
本研究按车型分阶段提出了河南省在用柴油车加载减速法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其中国三、国四、国五轻型柴油车尾气光吸收系数限值分别为0.98、0.89、0.76m-1;国三、国四、国五重型柴油车尾气光吸收系数限值分别为0.66、0.62、0.48m-1。本研究提出符合国三、国四和国五柴油车的限值趋势与DB11/121—2018中限值的趋势相吻合,但是国三重型柴油车的限值较DB11/121—2018对应车型限值低,这主要是根据国家交通运输部大力淘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柴油货车,减少柴油货车存量污染的要求,适当降低了国三重型柴油车合格率。整体来看,本研究制定的在用柴油车排放限值低于GB 3847—2018中限值a,但接近于限值b;与DB11/121—2018相比,略有宽松,尤其是轻型柴油车,但明显严于现行《河南省限值》。另外,按照该排放限值,河南省在用柴油车的总体合格率为82.6%,高排放柴油车比例为17.4%,符合HJ/T 241—2005对高排放车辆控制比例在10%~25%的要求。
图表编号 | XD00193772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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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8.01 |
作者 | 金博强、朱仁成、王梦雷、张瑞芹、王莉、李顺义、鲍晓峰 |
绘制单位 | 郑州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郑州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郑州大学环境科学研究院、郑州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郑州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郑州大学环境科学研究院、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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