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绿证累计核发量、挂牌量和交易量(截至2020年11月25日)》
2017年1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的通知》(发改能源[2017]132号),标志着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交易制度开始试行。但是,文件明确了绿证是自愿认购,并没有任何强制性规则,同时由于刚刚起步,文件也明确规定绿证经认购后不得再次出售。截至2020年11月25日,绿证的核发量、挂牌量和交易量差异巨大(详见表1),绿证交易带来的收入还不足以弥补取消补贴后的缺口。
图表编号 | XD00193719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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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
作者 | 杨宁 |
绘制单位 | 和君咨询生态环保事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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