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加样回收率试验(n=3)》
精密称取岷归1号粉末3份,每份约0.5 g,分别精密加入一定量的8种对照品。按照“2.4”项下方法制备供试品溶液,按照“2.2”项下色谱条件进样测定,计算加样回收率。详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191170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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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2.25 |
作者 | 彭桐、王引权、张亚丽、荔淑楠、雒军、马琴国 |
绘制单位 | 甘肃中医药大学药学院、甘肃中医药大学药学院、甘肃省中药质量与标准研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甘肃中医药大学药学院、甘肃中医药大学药学院、甘肃中医药大学药学院、甘肃省中医院药学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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