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2011年至2016年盗窃刑事案件立案数与盗窃治安案件受案数比较》
根据2011年至2016年治安案件受案数(合计)与刑事案件立案数(合计)计算,两者的数值之比根据年份依次为2.19、2.12、2.02、1.82、1.64、1.79,刑事案件立案数(合计)少于治安案件受案数(合计),且刑事案件立案数与治安案件受案数之差正在缩小,但是,盗窃刑事案件立案数比盗窃治安案件受理数多,且两者之比约为2(见表2),2011年至2016年这种现象基本维持不变。(1)反转了刑事案件立案数少于治安案件受案数的整体状况。
图表编号 | XD0019106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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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4.01 |
作者 | 刘宏斌、高雨潮 |
绘制单位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