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1 基准回归结果:自由贸易协定(FTA)中知识产权条款对我国进口商品结构的影响——以中国-新西兰FTA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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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贸易协定(FTA)中知识产权条款对我国进口商品结构的影响——以中国-新西兰FTA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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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通过把式(1)的被解释变量替换中等技术产品占比,来检验中国和新西兰在2008年所签署的FTA对中国企业进口中等技术产品的影响,回归结果见附表1。可以从附表1中第一列看出,在不控制任何变量的情况下,中国-新西兰FTA对于中国企业从新西兰进口的中等技术产品比例为负向显著。而附表1的第二、第六列,加入了控制变量后并不改变其结果。这也就意味着,中国-新西兰FTA减少了中国企业从新西兰进口产品中中等技术产品的占比,可能是这部分占比被转换成了高技术产品,当然这只是推测,需要进一步的理论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