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2组患者2个疗程后临床疗效比较(例,%)》
芒针组的总有效率为92.31%,电针组的总有效率为78.85%,2组间比较,u=-2.631,P=0.009<0.01,差异具有显著统计学意义。芒针组治疗效果明显优于电针组。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190795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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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2.15 |
作者 | 戴荣水、林洁、罗彩云、林玲、余晓雯 |
绘制单位 |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针灸科、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针灸科、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针灸科、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针灸科、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针灸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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