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组患者1个疗程后临床疗效比较(例,%)》
芒针组总有效率为80.77%;电针组总有效率为69.23%,2组间比较,经检验u=-1.986,P=0.047<0.05,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芒针组疗效明显优于电针组。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90794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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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2.15 |
作者 | 戴荣水、林洁、罗彩云、林玲、余晓雯 |
绘制单位 |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针灸科、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针灸科、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针灸科、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针灸科、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针灸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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