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2010—2012年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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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规制与企业行为动态博弈对经营绩效的影响机理——基于北方稀土的纵向案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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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环境规制约束力日渐增强,政府对高能耗、高排放的企业惩罚力度也随之加强。与此同时,2010年国家开始加大对稀土矿产开发秩序的整顿,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以下简称生态环境部)出台《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在其行业分类管理名录中列入稀土金属矿采选以及稀土金属冶炼,每一轮清洁生产审核以两年为周期进行评估验收。2011年,生态环境部与国家质检总局先后印发了《关于开展稀土企业环保核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稀土矿山生态保护与治理恢复的意见》,编制了《稀土企业环境保护核查办法》和《稀土企业环境保护核查工作指南》,要求各地对稀土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全面环保核查,内容涉及污染处理、环评审批等多个环节,细致而全面地加强了环境规制对稀土行业的约束力[13]。同年10月,生态环境部与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了《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更明确了对稀土企业排放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的限值和监控要求,要求稀土企业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来保证污染防治工作的正常开展[14]。一系列管理办法和监督措施的密集发布(表4),意味着北方稀土正在面临着越来越严格的环境规制的约束,对以往主要依赖资源优势发展的北方稀土无疑是敲响了环境保护问题的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