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构件组合制造可行性评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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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功能使用、行为相似及制造可行性的可变功能机械系统模块划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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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划分的另一个重要原则是:应使模块中所包含构件的加工、装配相对简单,表现为零件数量应越少越好,相互间组装应该越简单越好,在加工制造中相互之间的影响应该越小越好等。因此,构件的组合制造难度可以作为模块划分指标之一。构件之间的组合制造难度越大,这些功能构件就越不应该组合到同一个模块。不同功能构件之间的组合制造可行性由设计人员根据经验对其进行0~1打分,0分表示构件之间的组合制造难度极大,即构件之间组合制造可行性最低(完全无法制造),1分表示构件之间的组合制造可行性最大,组合制造难度最低,这种情况表明,将构件进行组合后的制造难度不会因为组合而增加。表2为构件组合制造可行性评判标准。文中以Cij表示功能构件i和j之间的组合制造可行性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