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500铂-钴标准原液实测吸光度与国标吸光度允许范围》
按国家标准配制标准溶液,将500度原液稀释成两组溶液:5、10、15、20、25、30、35、40、50、60、70、80、90度;5、20、40、60、80、100、150、200、250、300、350、400、450、500度。为了提高精度,本文使用100 mm光程的比色皿测量标准溶液的吸光度,波长扫描间隔5 nm。采用1 cm的石英比色皿测出两次配制的铂-钴标准储备液(500度)的吸光度,备用。吸光度数值在波长为430、455、480、510 nm均符合标准GB/T 9282.1-88要求,如表1所示。两组储备液均符合国家标准,可使用。
图表编号 | XD0018839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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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12.20 |
作者 | 谢裕颖、陈祖良、李兆龙、章月红、王华明、沈美玲 |
绘制单位 | 浙江省能源与核技术应用研究院、浙江省能源与核技术应用研究院、浙江省能源与核技术应用研究院、浙江省能源与核技术应用研究院、浙江省能源与核技术应用研究院、浙江省能源与核技术应用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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