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部分机构调研反馈情况一览表》
由于聚合型支付活动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而且更多集中在线下利用条码或者是二维码进行收付活动。常见的业务经营服务模式大多为以下几种:一是收单主体自身构建专业性聚合型支付平台模式,为消费者集中提供相应二维码或者是其他方式的信息,并将其信息转接到各类聚合支付主体当中,例如支付宝或者财务通等,直接由收单主体去完成相应的商户拓展活动;二是收单主体与拥有聚合型支付业务的服务主体进行合作,从而由聚合型支付业务服务主体拓展市场消费主体,然后提供相应技术集成,去将其方案实现消费者所需的“一码通用”,而在此合作活动当中由两者展开外包活动,并且上送消费主体自身的支付请求,从而达到服务的目的。一般包含的情况见表1。(表1)
图表编号 | XD00188036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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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12.16 |
作者 | 曹玲玲 |
绘制单位 | 宿迁学院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