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隆里建所后历经的战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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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岭走廊与明代屯军后裔族群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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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隆里乡志》资料整理)

民国三年(1924年),隆里场停赶。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隆里由黎平县拨属锦屏县,隆里集市恢复,地点设在隆里城内中心地段“观音堂”处,以周一、周六为场期,延至1952年。1994年,锦屏县工商部门与县政府出资在城东北修建面积四百多平方米、摊位近百的农贸市场,欲招四邻乡民前来赶场贸易,仍亦未如愿,偌大的农贸市场一直空闲。隆里人以小商小贩为业者很多,农忙人少,农闲人多,每场不下四五十人,他们在附近的敖市、中黄、启蒙等市场赶“转转场”,或贩耕牛、小猪,相互转换、调剂余缺;或长途贩运大米、盐、土烟、辣椒等农副产品到王寨(今锦屏县城)、黎平、榕江、寨蒿和广西的富禄、八洛等地,往返几天,翻坡越岭,披星戴月,虽吃尽辛酸,但能谋取微利,以养家糊口。商业贩运活动,成为隆里次于农业的第二产业,是主要的生活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