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超压伤害范围:同沟敷设条件下埋地高压长输管道爆炸危害的试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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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沟敷设条件下埋地高压长输管道爆炸危害的试验研究》
根据《安全评价方法应用指南》[13]规定的超压对人的伤害阈值,冲击波超压小于20 k Pa时人安全,由表3可知试验测试11.2 m位置的超压仅为14.7 k Pa,理论上认为在此位置,冲击波超压并不会造成人员伤害;根据GB 6722—2014《爆破安全规程》[14]中规定的冲击波超压对建筑的破坏范围,当超压为2 k Pa时,建筑基本无破坏,试验测得65.2 m位置的超压为2.4 k Pa,因此试验建筑的安全范围大于65.2 m。然而,试验现场有大量的土石抛洒,且抛射物的抛射范围远大于11.2 m,甚至大于65.2 m的位置处仍有碎石、土块的抛射物,更严重的情况是管沟内布置的1块1.5 t的预制水泥板被抛射到距离爆炸中心约100 m远的位置,一旦被其击中,后果非常严重。因此,对于埋地管道爆炸安全距离的确定,不能只考虑物理爆炸冲击波超压的破坏效应,更需要重点关注抛射物的抛射范围、抛射规律,综合考虑以确定安全范围,这对于保证管道周边安全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另外,试验管道内气体为空气,如果管道内气体换做可燃气体,如甲烷、石油气等可燃气,管道一旦断裂泄漏,气体伴随物理爆炸冲击波的作用迅速向周围扩散,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一旦被点燃将会发生更为严重的化学爆炸。
图表编号 | XD00187394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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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8.25 |
作者 | 杨明 |
绘制单位 | 中国石油西部管道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