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18年阳山县各乡镇土壤有机质含量等级分布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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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县耕地质量监测分析与土壤改良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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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有机质含量分级标准为一级>40 g/kg、二级30~40 g/kg、三级20~30 g/kg、四级10~20 g/kg、五级6~10 g/kg、六级<6 g/kg。

土壤有机质是评价耕地地力的重要指标,对土壤肥力影响较大[1-2]。2018年阳山县84个耕地质量监测点耕层土样的调查分析结果表明,阳山县13个乡镇的土壤有机质含量范围为5.4~70.7 g/kg,平均含量为28.94 g/kg。按照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养分分级标准划分,土壤有机质平均含量为三级。其中:属一、二级的监测点占总监测点数的14.29%和28.57%;三、四级的监测点分别占39.29%和15.47%;五级的监测点占1.19%,无六级监测点,三级及以上的监测点占总监测点数的82.15%。表明,阳山县13个乡镇的土壤有机质含量属中等偏上水平。同时,阳山县13个乡镇的土壤耕层有机质含量存在区域差异,无平均含量属于一级的乡镇,属于二级的乡镇有黎埠、七拱等2个乡镇,其余11个乡镇属三级水平(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