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夏季典型日各市场主体收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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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新能源消纳的调峰辅助服务市场双边交易机制与模型》
单位:万元
采用第4节中的方法对各市场参与主体(即火电及新能源机组)的经济效益展开评估,分析结果如表4和表5所示。由表4可知,夏季典型日下各市场主体均取得了正收益,单边报价机制下火电净收益为2.613万元,风电收益为11.857万元,光伏收益为5.675万元。相比之下,双边报价机制下市场交易量上升,火电和新能源机组的收入和支出均有所提高。火电净收益提升至19.829万元,风电、光伏机组收益分别提升至38.277万元和27.828万元,与5.2节中的结论相符。
图表编号 | XD00187124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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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1.01.10 |
作者 | 张敏、王建学、王秀丽、曹晓宇、陈洋 |
绘制单位 | 西安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西安供电公司、西安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西安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西安交通大学自动化科学与工程学院智能网络与网络安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西安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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