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生活质量比较 (±s, n=40)》
注:与治疗前比较,(1) P<0.05;与对照组比较,(2) P<0.05
治疗前,两组患者躯体功能、心理功能、物质生活、社会功能等生活质量评分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两组患者生活质量各指标评分均较治疗前显著提高(P<0.05),且试验组治疗后生活质量各指标评分均显著高于对照组(P<0.05)。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186474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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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9.01 |
作者 | 罗林坡、李萍、黄步哲 |
绘制单位 | 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