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各项“无法表示意见”原因统计》

《表2 各项“无法表示意见”原因统计》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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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无法表示意见报告分析——基于2016—2018年审计意见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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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对收集的2016—2018年“无法表示审计意见”原因进行统计分析,发现73家公司被出具无法表示审计意见主要涉及15种原因,本文分别将15种原因分别标记为A1(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A2(内部控制失效),A3(关联交易存在不确定),A4(审计范围受到限制),A5(重大未决诉讼),A6(因涉嫌违法违规被调查),A7(资产减值不合理),A8(交易真实性不确定),A9(违规对外担保),A10(收入、成本和费用等不当确认),A11(高层违法或挪用大额资金),A12(应收债款等债权可收回性),A13(实物资产、银行账户等无法核查),A14(重组未完成),A15(财务状况严重恶化),并且对这15种原因发生的频数以及占比进行了统计,具体如表2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