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18阳光城MTN001”核心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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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下永续债会计处理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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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阳光城集团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概况及核心条款。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资产负债结构。2018年6月7日,阳光城集团经相关主管部分的批准发行了“18阳光城MTN001”(阳光城集团股份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本次“18阳光城MTN001”拟募集资金10亿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18阳光城MTN001”在在发行条款中明确约定可以长期存续并且阳光城集团拥有自主赎回选择权,可以在约定赎回时期内赎回,清算初始日期由阳光城集团规定。此外,阳光城集团拥有支付利息的选择权利;结合上述情况,可以初步判断,阳光城集团发行“18阳光城MTN001”不具有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工具的履约合同义务,可以归类为权益工具。“18阳光城MTN001”以中国民生银行为主承销商,采用代销的方式承销“18阳光城MTN001”。阳光城集团会计处理上将“18阳光城MTN001”划分为权益工具,财务报表上以“其他权益工具———永续债”进行列表和披露,下文将对“18阳光城MTN001”核心条款进行分析(表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