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2008—2017年城镇烟草制造业和批发业就业总人数》
注:“-”表示缺少数据。资料来源:根据历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人口和就业统计年鉴》中的相关数据整理而得。
第一类是烟草制造业和批发业从业人员,在我国烟草专卖制度下,主要包括各地的烟草工业公司(从事卷烟生产)和烟草公司(负责烟草专卖)及其下属企业职工。这部分人群也就是一般意义上所说的烟草行业从业人员。表5描述了我国2008—2017年烟草制造业和批发业就业人数变化情况,总体来看,这十年间烟草行业就业人数保持了稳中略有下降的态势,总就业规模大约减少了15%。
图表编号 | XD00184859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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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9.10 |
作者 | 贾康、施文泼 |
绘制单位 |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