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1.2%苦参碱粉剂防治试验的防治效果 (%)》
注:数据后的同列中具相同字母则表示差异不显著,小写字母表示P=0.05,大写字母表示P=0.01。
由表3和表4可知,采用1.2%烟碱·苦参碱乳油烟雾剂(F2,6=40.2123,P<0.001)。其1:12浓度防治与采用另2个浓度(1∶5和1∶9)进行防治之间的防治效果差异均显示极显著(P<0.001,P=0.01),采用浓度1∶5和浓度1∶9防治的处理间的差异不显著(P=0.072),这表明:采用1∶12浓度防治效果不太理想,采用其他2个浓度(1∶5和1∶9)防治效果良好,相互之间无显著差异。碧绿1%苦参碱烟雾剂(F2,6=42.7576,P<0.001)。其使用1∶12浓度防治与使用另2个浓度(1∶5和1∶9)防治之间均显示极显著差异(P<0.001,P=0.01);使用浓度1∶5和浓度1∶9防治处理的防治之间显示不显著差异(P=0.059),这2个浓度防治效果良好;而使用1∶12浓度防治效果不太理想。采用碧绿1%苦参碱与1.2%烟碱·苦参碱乳油两种药剂相同浓度防治波纹杂毛虫幼虫,其防治试验的效果之间不存在显著差异;表明这2种生物防治药剂的防治效果相同。同一生物防治药剂不同配比度的药效差异极显著,说明生物防治药剂的不同配比度会对药效产生影响。这2种生物防治药剂的3个浓度水平,虽然在药后6d时,对波纹杂毛虫幼虫防治的效果都能达到100%,但是,在林业生产中为达到即要减少药物用量,又要最大限度减轻害虫危害,通常采用药后3d的防治效果作为评判防效的标准。因此,使用1∶9的药剂浓度和使用量是生产中最佳田间使用浓度和使用量。
图表编号 | XD00184170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8.07.30 |
作者 | 罗志梁 |
绘制单位 | 沙县林业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