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1 独生子女夫妻和非独生子女夫妻冲突时忍让状况》
注:卡方检验P=0.395,独生子与非独生子卡方检验P=0.161,独生女与非独生女卡方检验P=0.598。
夫妻冲突时是否忍让,独生子夫妻与非独生子夫妻没有显著差异。独生子夫妻冲突时都忍让的占52.19%,比非独生子高出约7.5个百分点,都不忍让的占21.48%,比非独生子夫妻低5个百分点。独生子单方忍让比例为20.09%,比非独生子略低2.5个百分点。独生子夫妻关系似乎更为稳定,但这微弱差异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 (见表11)
图表编号 | XD00183580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8.10.01 |
作者 | 丁仁船、朱畅 |
绘制单位 | 安徽建筑大学城市管理研究中心、安徽建筑大学城市管理研究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