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治疗效果比较(n,%)》
注:与对照组比较,aP<0.05
对照组显效7例、有效8例、无效7例,总有效率为63.6%(14/22);研究组显效12例、有效9例、无效2例,总有效率为91.3%(21/23)。研究组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81601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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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20.06.25 |
作者 | 廖婷、陈碧琴、刘彩灵 |
绘制单位 | 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锦龙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锦龙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锦龙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