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不同空间尺度旅游规划的规划方向和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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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空间规划新时代旅游规划的定位与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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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空间尺度的旅游规划定位。国家和省级层面,旅游业管理归属于文旅行政部门,对产业调控能力强,但是对空间(土地要素)直接控制能力弱,其旅游规划应体现出强产业属性和弱空间属性,因而应定位为战略规划更为合适,重在政策调控和战略谋划。县级层面,对产业调控和空间(土地要素)配置能力都比较强,其旅游规划体现出强产业属性和强空间属性,故定位为发展规划。旅游潜力强市,旅游产业通常由地方政府直接主导,其旅游规划也表现出强产业属性和强空间属性,也应定位为发展规划;而旅游潜力弱市,旅游产业通常由市级文旅行政部门主导,其旅游规划主要是协调、引导辖区各市县区的旅游发展,体现出弱产业属性和弱空间属性,所以定位为协调规划更为合适。跨行政边界的区域旅游规划,因缺乏对产业和空间调控配置的能力,也应定位为协调规划,重在引导区域旅游的协同发展。乡镇、村以及旅游地块的旅游规划具有鲜明的空间性特征,同时缺乏产业政策方面的调控能力,产业属性不强,因而定位为开发规划更为合适。不同尺度的四类旅游规划的规划方向和重点应有所不同(表1)。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战略规划、协调规划和发展规划(狭义)三类都属于《通则》旅游发展规划(广义)的范畴,是对《通则》发展规划的一种细化分类。因此,不同行政层级的旅游专项规划,也可以相应归属不同类型的细分类别。同时,此分类体系将乡镇规划、村级规划纳入《通则》旅游区规划的范畴,统称为开发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