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生长性状方差分析》
试验林5a林龄时参试处理间生长性状的方差分析结果见表3。处理间的树高、胸径和单株立木材积均达极显著差异,重复间差异均不显著,这主要是由于试验林地呈狭长状,重复呈水平排列,立地差异较小所致。在方差分析基础上,估算了生长性状的方差分量,并据此估算处理的相对方差分量(表4),也即良种的选用对林分生长性状差异性的贡献率。分析结果表明,林龄为5a时,处理对树高差异性的贡献率可达27.26%,对胸径和单株立木材积仅为4.26%和6.04%,表明杉木优良家系在幼龄期的优良性主要表现在树高生长上。LSD多重比较(表5)显示试验林5a林龄时平均树高为7.28m,平均胸径为10.21cm,各处理间生长差异虽无秩序性,但从多重比较结果可知1(11号)、3(38号)和4(41号)显著大于光泽3代和尤溪3代;平均单株立木材积为0.03655m3,各处理间差异亦无秩序性,但可知1(11号)、3(38号)、4(41号)和5(42号)显著大于光泽3代和尤溪3代。
图表编号 | XD0018018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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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4.30 |
作者 | 蒋红 |
绘制单位 | 福建省三明市郊国有林场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